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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光视频 2025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条例

日期:2025年12月03日 作者: 来源: 点击率:

走光视频 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条例

为使我院学生德育成绩考评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,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,从而构建一个客观、公正的评价体系,现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
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是对在校大学生思想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考核,考核结果为各类评优、评奖及就业推荐等提供可靠依据,德育成绩一学年考评一次,必须在下一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二周结束前完成。德育成绩考评总表一式三份,一份存政治辅导员,一份存院学工组,一份报学生工作部。

    一条、学生德育成绩考评的程序

、各班成立德育成绩考评小组。政治辅导员为组长,班委成员和学生代表(宿舍长)为组员。考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:负责审议学生自评各项分数,并给予小组评分;

、政治辅导员的责任是:根据德育考评条例,组织考评小组评分;初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;

三、院学工组根据日常记录,对违纪、通报学生给予扣分,汇总考评总成绩并予公示,公示结束后公布考评结果。

第二条、学生德育成绩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

四、学生德育成绩考评满分为100分,考评结果用分值表示,其计算公式是:

德育成绩考评总积分=考评基础分×40%+思修课成绩×20%+考评附加分×40%;

不开设思修课的学期,德育成绩考评成绩按下述公式计算:

德育成绩考评总积分=考评基础分×40%+考评附加分×60%;

达到如下条件,考评基础分计100分

1.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自觉树立科学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。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积极上进,主动靠拢党团组织。崇尚科学与文明,拒绝邪教。

  2.自觉遵守《走光视频 学生规范》和国家法律,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
  3.学习勤奋,刻苦钻研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
  4.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,文明礼貌,诚实守信,热爱集体。积极参加校院及班内组织的各类活动。

考评附加分=正值附加分+负值附加分。

1.正值附加分由起评分(60分)、德育考评加分(上限40分)两部分构成。德育考评加分指学生获奖、为院校、班级赢得荣誉或为学院、班级服务的学生干部等获得的奖励分。

2.负值附加分指学生因违纪等所扣的累计分值。

、德育考评加分(上限40分)

1.起评分全院统一执行60,各班不得另行制定标准。

2.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省级表彰计5分,受校级表彰计3分;

3.参加国家各类正式比赛获得一等奖计6分,二等奖计5分,三等奖计4分,四等奖或优秀奖计3分;

4.参加省级各类正式比赛获得一等奖计5分,二等奖计4分,三等奖计3分,四等奖或优秀奖计2分;

5.参加校级各类正式比赛获得一等奖计4分,二等奖计3分,三等奖计2分,四等奖或优秀奖计1分;

6.参加院级各类正式比赛获得一等奖计3分,二等奖计2分,三等奖计1分,四等奖或优秀奖不计分;

7.参与学校、学院大型演出任务,分别计5分、3分;根据本年度统计汇总情况担任舞台剧务或服务的每人每次计0.5分(上限5分)

  8.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经院学术小组鉴定后,国家级每篇计10分,省级每篇计6如有发表的学术文章,需上报材料并交由本院负责科研的副院长审核后执行

  9.获校表彰的文明宿舍,舍员每人计5分,舍长计6分;

  10.获校、院级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、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等分别计4分,3

  11.担任院、班级主要学生干部,积极肯干,完成任务成绩显著,积极组织各项学生活动,具有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。分别按如下计分: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团委副书记、党务中心主任、新媒体运营负责人、青协负责人8分;主席团成员、院团委委员党务中心主任团成员6分,各部门负责人5分,团学组织成员3分;各班班长、团支书学委4分;其他班级委员3分;宿舍长2分;

  12.参加校级学生会、团委、新媒体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协等学生组织,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每人计5;学生组织成员计3分;

  13.见义勇为、做好人好事被表彰、报道赠予锦旗5分/次

  14.“挑战杯”创青春”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家级:一等奖15分、二等奖13分、三等奖10分;获省级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5分;获校级等奖5二等奖4分、三等奖3分、四等奖或优秀奖2分。音创未来一等奖4分、二等奖3分、三等奖2分。

  、负值附加分

1.违反校纪校规,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,视情节轻重分别计:留校察看计-30分,记过计-20分,严重警告计-10分,警告计-5分;

2.违反院纪院规,受学院通报者,每次计-5分;

  3.无故旷课、替上课者学校通报—10分,学院通报一次计-5分;  4.周一升旗会操无故不到者每次计-5分;

  5.开学无故不到,节假日提前离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计-5分;

  6.凡校、院组织的政治学习、公益劳动或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,未经请假缺席者分别计-5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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