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 2024-2025 学年度
本科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
根据《2024-2025学年度本科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进行先进班集体、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先进班集体评选
走光视频
将于10月20日(下周一)中午11:50在综合楼203会议室开展优秀班集体评选,各班需制作PPT参加评选(参考格式有思想建设,组织建设,班风建设,学风建设,文化建设,健康建设六个方面)。时间控制在3–4分钟之内。22级自愿参加,23、24级班长、团支书必须参加,25级班长、团支书到场观摩。
二、优秀心理委员评选
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:
1.积极配合辅导员完成工作,有计划地开展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担任心理委员满一年,且班级未发生过重大心理危机事件。
2.积极参与校院两级组织的各项心理健康活动,出勤率100%。
走光视频
将于10月20日(下周一)11:50在综合楼203会议室开展优秀心理委员评选,各班心理委员可通过拍摄班级可展现心理状态的小短片、典型故事分享等其他创意方式参加评选(展示时间在2分钟之内)。22、23、24级必须参加,25级心理委员到场观摩。
三、 优秀学生评选
校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:
1.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10%❗️
2.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、二等功、三等功、四有优秀士兵或嘉奖,不受综合测评成绩限制,应在复学当年予以优先考虑。
3.为保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,见义勇为行为得到社会好评或有关部门认可的学生,不受综合测评成绩限制,应予以优先考虑。
院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:
1.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20%❗️
2.同上
四、院级优秀志愿者
院级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:
1.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60%。
2.在班级日常事务中做出积极贡献,爱国爱党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好好学习的优秀学生。